5.6. 遥控手掷滑翔机(F3K)
5.6.1. 定义
指由运动员在地面使用无线电遥控设备操纵控制的没有动力装置,通过固定在模型机翼上的手柄销,用手抛掷升空,空气动力作用在固定的翼面上而产生升力进行滑翔的模型飞机。
5.6.2. 技术要求
5.6.2.1. 翼展长度不得超过1.5 米,其重量不得超过600 克,机头前端半径不小于5 毫米。
5.6.2.2. 用于抛模型的手柄销必须是硬质材料,且与模型成为一整体,长度不得超过半个翼展,且不可展开或回放。在模型起飞前后,不再与模型为一整体的结构不能使用。
5.6.3. 比赛方法
每名选手应完成A 和B 两个科目的飞行,每个科目飞行一轮。
5.6.3.1. 第一轮飞行科目A,比赛需完成3 次正式飞行,每次比赛由执行裁判统一发出开始和结束的音响信号。每名运动员需在每次飞行发出的开始信号后5 秒内起飞。比赛开始信号响起即开始计时至模型着陆静止,留空最大测定时间为180 秒,每秒换算为1 分。若超过最大测定时间着陆,则每超过1 秒扣1 分(不计小数)。本次飞行最大测定时间结束信号响起同时开始计30 秒准备时间,30 秒后开始第二次飞行,再接第三次飞行,方法相同。
5.6.3.2. 第二轮飞行科目B,每名运动员在7 分钟比赛时间内飞行数量不限,但只记录最后一次飞行的成绩。最大飞行时间限制为300 秒,每秒换算为1 分。任何一次模型的起飞,都将撤销前一次的飞行成绩。
5.6.3.3. 赛前由抽签确定运动员的编组,一般每批次应3 人以上。如遇同频,运动员之间自行调配,或由裁判长在运动员所报的两个频率中指定一个频率。
5.6.3.4. 允许有1 名助手进场,但不能操纵和接触模型。
5.6.4. 起飞、降落方式
所有运动员起飞,降落必须在指定的(50 米×50 米)起降区域内。需在起飞号位起飞,飞行中可以离开起飞号位。模型着陆静止后至少有任何一部分在起降区域内或与起降区域边界线重叠,允许运动员双脚在起降区域内进行捕获降落模型,否则为模型降落在起降区域外处理。
5.6.5. 成绩评定
5.6.5.1. 科目A 成绩为3 次飞行留空时间得分之和。科目B 成绩为最后一次飞行的得分。
5.6.5.2. 以2 轮换算得分成绩之和为运动员的正式成绩,排列名次。若遇成绩相同,则以其中较好一轮成绩评定名次。
5.6.5.3. 每轮成绩是该轮原始分。以每批次为单位按原始分比例换算为正式得分,即:每批次最高原始分换算为最高得分1000 分,其他运动员成绩按以下公式:
换算得分= 1000 ×(P/Pw)
P = 该名选手的得分(原始分)
Pw = 同批次最高原始分
5.6.6. 下述情况该次飞行成绩为0 分
5.6.6.1. 飞行中零件掉落。
5.6.6.2. 模型空中或着陆时解体。
5.6.6.3. 发出的开始音响信号后5 秒内未起飞。
5.6.6.4. 模型降落在着陆区域外。
5.6.6.5. 比赛时间结束后30 秒仍未着陆。
5.6.6.6. 模型着陆时与本队运动员或其助手相碰。